(一)系统提交申请
企业通过中国(浙江)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标准版(以下简称“单一窗口”,网址:http://www.singlewindow.zj.cn/)“企业资质”子系统,“海关企业注册备案”模块填写相关信息,并向海关提交申请。
(二)核发证书
“多证合一”改革实施后,海关不再向企业核发《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企业确有需要的,海关可出具《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回执》,并加盖海关“注册备案专用章”。
(三)办理地点及业务咨询方式
各直属海关业务现场或拨打12360海关服务热线。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海关总署官网http://online.customs.gov.cn/static/pages/treeGuide.html左侧菜单:企业管理和稽查——企业资质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