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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 第1031号
为落实跨境贸易便利化专项行动部署,实现出境种质资源备案信息互联互通,促进种质资源国际交流合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有关规定,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海关总署决定优化农作物、林草种质资源出境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26-07-15]
海关总署公告2026年第98号(关于进口非洲野生水产品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经风险评估,允许符合以下相关要求的非洲建交国家野生水产品进口。
[2026-07-14]
海关总署公告2026年第97号(关于调整必须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目录的公告)
对涉及出口硫酸铵的2个10位海关商品编号增设海关监管条件“B”,海关对相关商品实施出口商品检验。调整后的监管要求见附件。
[2026-07-14]
海关总署公告2026年第95号(关于进口巴基斯坦玉米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以下称中方)与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国家食品安全与研究部(以下称巴方)关于巴基斯坦玉米输华植物检疫要求的规定,即日起,允许符合以下要求的巴基斯坦玉米进口:
[2026-07-13]
海关总署公告2026年第96号(关于供港澳水果检验检疫监督管理要求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供港澳水果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工作,保障供港澳水果质量安全和稳定供应,促进贸易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就供港澳水果检验检疫监督管理要求公告如下。
[2026-07-13]
海关总署公告2026年第92号(关于进口阿塞拜疆野生水产品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以下称中方)与阿塞拜疆共和国食品安全局(以下称阿方)关于阿塞拜疆野生水产品输华检验检疫要求规定,即日起,允许符合以下相关要求的阿塞拜疆野生水产品进口:
[2026-07-13]
海关总署公告2026年第98号(关于进口非洲野生水产品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经风险评估,允许符合以下相关要求的非洲建交国家野生水产品进口。
[2026-07-13]
海关总署公告2026年第93号(关于进口莱索托羊毛检疫和卫生要求的公告)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以下称中方)与莱索托王国农业、粮食安全和营养部(以下称莱方)关于莱索托羊毛检疫和卫生要求的规定,即日起,允许符合以下要求的莱索托羊毛进口。
[2026-07-13]
海关总署公告2026年第94号(关于进口阿塞拜疆养殖水产品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以下称中方)与阿塞拜疆共和国食品安全局(以下称阿方)关于阿塞拜疆养殖水产品输华检验检疫要求规定,即日起,允许符合以下相关要求的阿塞拜疆养殖水产品进口:
[2026-07-13]
海关总署公告2026年第92号(关于进口阿塞拜疆野生水产品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以下称中方)与阿塞拜疆共和国食品安全局(以下称阿方)关于阿塞拜疆野生水产品输华检验检疫要求规定,即日起,允许符合以下相关要求的阿塞拜疆野生水产品进口:
[2026-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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