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申请加工贸易手册设立时“关区代码”栏目应如何申报?
手册表头“关区代码”栏目按行政区域对应的属地海关及关区代码申报,具体可到地方海关网查询。
(二)企业申请设立加工贸易手册时,表头“进出口岸”栏目应如何申报?
根据金关二期系统设置要求,企业应当根据合同和生产经营安排如实选择填报有关加工贸易货物实际进出境口岸,“进出口岸”应详细填报有关隶属海关的4位关区代码,不可笼统填报直属海关关区代码(如“深圳海关5300”等)。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准确填报的,应当在有关设立手册的书面申请报告中如实说明情况。经海关核准,有关栏目可暂不填报。
(三)企业申请设立加工贸易手册时,表头“单耗申报环节”应如何申报?
按照目前金关二期系统设置,手册表头“单耗申报环节”栏目企业可填报为“出口前”或“报核前”。除经海关核准在报核前申报单耗的企业(如参与“加工贸易单耗自核试点”企业)可填报为“报核前”外,其他企业原则上应填报为“出口前”。
(四)金二手册跟传统的加工贸易手册在管理上有什么区别?
1.取消了企业申请设立手册备案资料库的环节
2.生产能力信息:取消了《生产能力证明》,但系统实现了与商务部门系统的联网,企业须按要求在商务部门要求的系统上如实、完整地申报生产能力信息
3.单耗申报:取消了“备案时”申报单耗,保留“出口前”申报单耗和“报核前”申报单耗。有形损耗率(%)和无形损耗率(%)分开申报。
注:电子化手册的单耗版本统一填写“0”(默认值)
4.随附单证实现了在同一系统中无纸化上传。
5.金二合同批准后,可以变更料件损耗吗?
单耗申报环节为"报核前"的,可以变更,但需要等海关审批该申报模式。
6.手册的变更,有形损耗与无形损耗是否要分开申报?
系统提供“有形损耗率”、“无形损耗率”两个栏目,是必填项,企业应按规定分别申报有形损耗和无形损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