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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标准应用——报关代理委托

(一)发起委托

经营企业(委托方)通过中国(浙江)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标准版(以下简称“单一窗口”,网址:http://www.singlewindow.zj.cn/)“货物申报”子系统,“报关代理委托”模块发起报关代理委托。

 

(二)接收委托

报关企业(接收方)同样通过中国(浙江)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标准版“货物申报”子系统,“报关代理委托”模块接收报关代理委托。

(三)开展报关业务

报关企业(接收方)成功接收报关委托后就可以帮委托方发起报关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