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系统提交申请
企业通过中国(浙江)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标准版(以下简称“单一窗口”,网址:http://www.singlewindow.zj.cn/)“物品通关”子系统,“展览品”模块填写相关信息,并向海关提交申请。
(二)提交材料
根据海关具体要求提供如下的纸质或电子单证材料:
1.快件报关单(必要);
2.代理报关委托书或者委托报关协议(非必要);
3.每一进出境快件的分运单(非必要);
4.每一进出境快件的发票(非必要);
5.海关需要的其他单证(非必要);
6.发件人身份证影印件(非必要);
7.总运单(必要)。
(三)等待审批
出境加工账册申报后,单据将发往海关内网,之后由申报海关进行审批,审批回执将返回至“单一窗口”供企业查看。
(四)办理地点及业务咨询方式
各直属海关业务现场或拨打12360海关服务热线。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海关总署官网http://online.customs.gov.cn/static/pages/treeGuide.html左侧菜单:物品通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