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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标准应用——快件通关

(一)系统提交申请

企业通过中国(浙江)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标准版(以下简称“单一窗口”,网址:http://www.singlewindow.zj.cn/)“物品通关”子系统,“展览品”模块填写相关信息,并向海关提交申请。

(二)提交材料

根据海关具体要求提供如下的纸质或电子单证材料:

1.快件报关单(必要);

2.代理报关委托书或者委托报关协议(非必要);

3.每一进出境快件的分运单(非必要);

4.每一进出境快件的发票(非必要);

5.海关需要的其他单证(非必要);

6.发件人身份证影印件(非必要);

7.总运单(必要)。

(三)等待审批

出境加工账册申报后,单据将发往海关内网,之后由申报海关进行审批,审批回执将返回至“单一窗口”供企业查看。

(四)办理地点及业务咨询方式

各直属海关业务现场或拨打12360海关服务热线。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海关总署官网http://online.customs.gov.cn/static/pages/treeGuide.html左侧菜单:物品通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