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伪税控企业金税卡丢失应承担什么责任?
2017-12-26
提问
防伪税控企业金税卡丢失应承担什么责任?
提问者:a****s 2017-12-26
回答
您好!根据《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防伪税控企业未按规定使用保管专用设备,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未按规定使用和保管专用发票处罚;(一)因保管不善或擅自拆装专用设备造成系统不能正常运行;(二)携带系统外出开具专用发票。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规定,经县级以上国家税务局批准,在六个月内停止其使用专用发票收缴结存的专用发票和《结报》手册,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一万元以下罚款,责令限期改正。改正后需重新办理专用发票领购手续。对逾期仍然达不到要求的,经市、地国家税务局批准可延长停止使用专用发票的期限。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浙江电子口岸政务咨询平台上提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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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者:c****8 2017-1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