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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2026年第114号(关于废止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6年08月11日 来源:海关总署

       根据工作实际,海关总署决定废止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相关规范性文件,具体文件目录见附件。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附件: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xls

  海关总署

  2026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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