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流程
(一)前期准备
1.企业在中国(浙江)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和浙江电子口岸注册;
2.企业在使用系统之前,需致电0571-967209开通本企业对应功能模块,并用中国电子口岸IC卡或IKEY登录系统,再次致电0571-967209绑定该账号对应的权限。
(二)企业备案
企业通过“中国(浙江)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以下简称“单一窗口”,网址:http://www.singlewindow.zj.cn/),登录后点击右上角[进入系统]按钮,跳转后在“本地化服务”页签下,点击“特殊监管区”模块对应的[进入系统]按钮,在系统中录入企业备案信息并向海关申报,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业务申报。
(三)账册申请
特殊监管区域业务均需建立账册,在系统中录入账册备案信息,并向海关申报,审核通过后可开展后续业务。
(四)业务申报
通过系统按照业务类型录入核注清单、核放单、出入库单、账册报核等数据,并向海关申报。
(五)提交材料
根据业务需要,向海关提交必要的材料(纸质或电子)。
(六)海关审核
审核结果系统下发回执通知申报人。
(七)办理地点及业务咨询方式
各直属海关业务现场,浙江电子口岸客服热线:0571-967209。
特殊监管区域货物管理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海关总署官网http://online.customs.gov.cn/static/pages/treeGuide.html左侧菜单:加贸保税——加工贸易业务——特殊监管区域电子账册——出口加工区的货物管理/保税港区、综合保税区的货物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