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对象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允许从事对外贸易经营活动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基本流程
(一)系统申报
企业或个人可进入“单一窗口”标准版(网址:http://www.singlewindow.zj.cn/)“许可证件”子系统,“野生动植物进出口证书”模块进行申报。
具体申报步骤如下:
1.单位或个人备案。
2.资质备案审核通过后,进行证书申报。
(二)核发证书
在申报数据审核通过后,监管部门会将处理状态(结果)通过单一窗口平台反馈给申报人,申报人可直接在单一窗口查询。
注:野生动植物进出口证书管理办法详见中国电子口岸(链接:http://www.chinaport.gov.cn/kafgk/hgzs/13529.htm)
(三)业务咨询方式
国家濒管办
电话:010-84238896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法定节假日按国家假期安排调整办理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