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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标准应用——野生动植物进出口证书

一、申请对象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允许从事对外贸易经营活动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基本流程

(一)系统申报

企业或个人可进入“单一窗口”标准版(网址:http://www.singlewindow.zj.cn/)“许可证件”子系统,“野生动植物进出口证书”模块进行申报。

 

具体申报步骤如下:

1.单位或个人备案。

2.资质备案审核通过后,进行证书申报。

(二)核发证书

在申报数据审核通过后,监管部门会将处理状态(结果)通过单一窗口平台反馈给申报人,申报人可直接在单一窗口查询。

注:野生动植物进出口证书管理办法详见中国电子口岸(链接:http://www.chinaport.gov.cn/kafgk/hgzs/13529.htm

(三)业务咨询方式

国家濒管办

电话:010-84238896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法定节假日按国家假期安排调整办理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