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对象
总局批准的、有相应进口资质的出版物进口经营单位。
二、基本流程
(一)系统申报
企业进入中国(浙江)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标准版(以下简称“单一窗口”,网址:http://www.singlewindow.zj.cn/)“许可证件”子系统,“进口广播电影电视节目带(片)提取申请”模块进行申请。
(二)进度查询
在提交申请单过后,监管部门会将处理状态(结果)通过“单一窗口”平台反馈给申报人,申报人可直接在单一窗口进行查询。
(三)业务咨询方式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联系电话:010-83138249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2:00,13:30-17:00
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为联网核查的技术支持部门
联系方式:010-951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