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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标准应用——非机电产品自动进口许可证

一、申请条件

1.从事货物进口的对外贸易经营者或者其他单位;
2.申请资料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
3.符合国家关于从事自动进口许可货物有关法律法规要求。

二、办理流程

(一)“单一窗口”系统申报

在填报非机电产品自动进口单证申请之前,进口经营者应先申领用于企业身份认证的电子钥匙,并完成“单一窗口”注册用户与电子钥匙的绑定操作。完成绑定后,企业即可进入中国(浙江)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标准版(以下简称“单一窗口”,网址:http://www.singlewindow.zj.cn/)“许可证件”子系统,“非机电产品自动进口许可证”模块,直接向商务部办理非机电产品自动进口单证申请、重农企业信息备案等业务。

(二)核发证书

在商务部按照确定的规则审核通过企业申请后,会将审核结果通过单一窗口反馈给企业,企业可在线查看许可证申请表状态,并打印电子许可证。

(三)业务咨询方式

浙江省商务厅

地址:延安路466号浙江经贸大楼南10楼1006室(杭州市下城区天水街道)

电话:0571-87051316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法定节假日按国家假期安排调整办理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