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浙江国际贸易单一窗口!
当前位置: 窗口动态 > 正文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2023年关税调整方案的公告

2022年12月29日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2023年关税调整方案的公告
税委会公告2022年第11号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更好发挥关税职能作用,统筹发展与安全,把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机结合起来,实行更加积极主动的开放战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及相关规定,2023年1月1日起,对部分商品的进出口关税进行调整,具体内容见附件。

附件:2023年关税调整方案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2022年12月28日 

附件下载:

附件-2023年关税调整方案.pdf
附1 进口商品暂定税率表.pdf
附2 部分信息技术产品最惠国税率表.pdf
附3 部分冻鸡产品最惠国税率调整表.pdf
附4 关税配额商品税目税率表.pdf
附5 自由贸易协定和优惠贸易安排实施税率表.pdf
附6 出口商品税率表.pdf
附7 进出口税则税目调整表.pdf

返回